好心肝會刊肝病資訊

第52期

出刊日: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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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給付放寬 肝炎病人福氣啦!

健保局於去年11月及今年7月,分別兩次調整放寬慢性B型肝炎與肝硬化患者的藥物治療給付標準,將能大幅提昇慢性B型肝炎病情的控制率。

諮詢/劉俊人(台大醫院內科部主治醫師)

撰稿/許峻彬

經濟能力不佳或害怕作肝臟穿刺切片的B型肝炎患者、B型肝炎帶原但肝功能指數正常的肝硬化患者有福了!

中央健康保險局在去年11月1日以及今年7月1日,分別大幅開放B型肝炎治療用藥及B型肝炎帶原的肝硬化患者治療用藥的健保給付條件,許多過去無法獲得健保給付治療用藥的B型肝炎或肝硬化患者,都能搭上這兩波開放的列車,順利獲得健保給付治療用藥,減少因未妥善治療肝炎或肝硬化,而惡化引發的肝臟併發症。

B肝用藥健保給付  不要求作肝穿刺

以往健保給付B型肝炎治療用藥,部分患者必須先進行肝臟穿刺切片的侵入性檢查,確定肝臟發炎是由B型肝炎病毒引起的,才能獲得健保給付治療用藥,有些慢性B型肝炎患者因為害怕作肝臟穿刺切片檢查,因此雖然有可能符合健保給付標準,卻因為未做肝臟穿刺切片確認,遲遲未接受治療。

健保局去年11月1日起,開放B型肝炎帶原者(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陽性持續六個月以上),如果有B型肝炎病毒e抗原陽性(代表病毒活性較大,肝炎發作及惡化機會大)持續超過三個月的情形,這類患者肝功能指數(ALT)又在正常值的兩倍以上,可以抽血檢查體內B型肝炎病毒的濃度,病毒濃度在每毫升兩萬個國際單位(IU/mL)以上者,即可無須接受肝穿刺切片檢查,直接獲得健保給付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1~3年,或健保給付干擾素治療半年。

此外,同樣是B型肝炎帶原者,如果另有B型肝炎病毒e抗原陰性(代表病毒可能發生突變)持續超過三個月的情形,這類患者肝功能指數半年內有兩次以上在正常值兩倍以上,且每次檢查肝功能的時間間隔三個月,可以抽血檢查體內B型肝炎病毒濃度,濃度在每毫升兩千個國際單位以上者,無須作肝穿刺切片檢查,即可獲得健保給付口服抗並毒藥物治療1~3年,或健保給付干擾素治療1年。

口服抗病毒藥物一次最長給付3年

去年11月1日起,健保局給慢性B型肝炎患者的另一大福音,是將價格不斐的口服抗病毒藥物健保給付時間,從原來的只給付1年到1年半,延長到3年,使得許多過去因經濟不佳,無法持續接受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患者,能不受經濟因素影響而持續接受治療,以獲得更好的療效。

因癌症需接受化學治療的B型肝炎帶原者,往往會因為化學治療造成免疫力低下而肝炎發作,過去這些癌症病患必須在化學治療後,B型肝炎急性發作,才能獲得健保給付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健保局去年同一時間,也開放讓這些癌症病患在化學治療前,即可獲得給付口服抗病毒藥物,在化學治療前一周到結束後六個月使用,預防這些癌症病患在接受化學治療後,B型肝炎急性發作。

用藥更彈性  避免抗藥性

B型肝炎治療過程中,因為病毒對治療藥物產生抗藥性,導致療效不佳也是一大問題。以往醫師必須在觀察到接受治療的患者有肝功能不正常、發炎等症狀,才能以更換藥物的方式來解決抗藥性問題,健保局98年11月1日也開放,如果治療過程中,抽血發現B型肝炎病毒濃度增加超過10倍,就可以視為有抗藥性產生,可以即時換藥治療。

過去當病人口服抗病毒藥物干安能產生抗藥性,健保局僅允許醫師更換另一種口服藥物干適能治療病人,98年也開放干安能產生抗藥性時,可合併讓患者使用干安能及干適能一起治療,更能避免抗藥性進一步發生。99年7月起,合併治療的給付年限也從2年延長到3年。

肝硬化病友更受惠

繼去年11月1日起放寬給付條件造福肝功能指數不正常的慢性B型肝炎患者後,健保局在今年7月1日起,又放寬B型肝炎帶原但肝功能指數正常的肝硬化患者的健保給付用藥標準。

B型肝炎帶原的肝硬化患者,過去必須經抽血檢查肝功能指數不正常,且該指數達到前述B型肝炎患者的治療標準,方能獲得健保給付治療藥物。但一般B型肝炎病毒帶原的肝硬化患者,約有一半患者抽血檢查的肝功能指數都正常,這些患者過去因此無法獲得健保給付治療藥物,往往因而未接受治療。事實上,這些因為經濟不佳等因素未自費接受治療的肝硬化患者,往往會因為肝臟功能持續惡化,引發食道靜脈曲張出血、肝衰竭或肝癌等重大併發症,5年內死亡率高達百分之二十。

有鑑於此,健保局放寬標準,讓抽血檢查肝功能指數正常,但有B型肝炎帶原的肝硬化患者,若抽血檢查體內病毒濃度在每毫升兩千個國際單位以上,且符合以下(1)或(2)其中一種病況:即(1)肝臟穿刺切片纖維化程度符合標準,或(2)超音波診斷為肝硬化併脾臟腫大,或超音波診斷為肝硬化併胃鏡檢查有食道或胃靜脈曲張者,就能獲得健保長期、不限年數給付口服抗病毒治療藥物。   

這些肝硬化患者過去每年需自費負擔5萬元藥費,服用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在健保局調整給付條件後,約有1000~1500位肝硬化患者可以受惠,透過口服抗病毒藥物維持肝臟功能的穩定,避免病況惡化而死亡。

口服抗病毒藥延長給付年限

此外,針對產生抗藥性的B型肝炎患者,原先健保僅給付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兩年或干擾素1年,今年7月1日起,健保局也放寬到可給付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3年或干擾素1年,且如果停藥後復發,健保還可以再給付另一個3年的口服抗病毒藥物或干擾素1年療程。

健保局這兩次放寬B肝及肝硬化治療給付標準,可說能造福病患及降低肝病死亡率,原先健保給付的病患涵蓋範圍較小、療程時間較短,經過這兩度開放,擴大適用病患範圍並延長給付時間,預估可讓更多病人持續接受治療,因而降低肝病的死亡率。

慢性B型肝炎的藥物治療時間長短,與肝炎復發率有密切關連。以治療一年半統計,能達到治療目標的病人較少,因此這些未達治療目標的病人復發率,高達六到八成,治療3年則能大幅提昇達到治療目標的人數。

如以慢性B型肝炎病毒e抗原陽性的患者,也就是病毒較為活躍的患者來說,治療1年達到治療目標的病患,僅佔全部治療患者的兩成,治療3年則能將達到治療目標患者的比例提升為四到五成。所以,健保局這兩次放寬調整B型肝炎與肝硬化患者的藥物治療給付標準,將能大幅提昇慢性B型肝炎病情的控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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