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肝會刊肝病資訊

第52期

出刊日: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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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爹信箱

撰稿/謝佳燕

Q1:我是慢性B肝患者,已服用貝樂克兩年,六月份做HBV DNA(B肝病毒量)檢查,病毒數已小於70 IU/mL,醫師建議停藥,安排兩個月後回診檢查。我上網蒐集資料,提到少數患者治療後,會出現表面抗原消失的情況,想問是何種情況才會使B肝消失?

A:抗B型肝炎病毒藥物分為口服及注射干擾素兩種,口服藥物如貝樂克、干安能、喜必福等的作用機轉,都是抑制病毒的複製,因此不容易達到使B型肝炎表面抗原消失的機率;然而使用干擾素注射,因干擾素本身具有激發免疫系統對抗病毒及抑制病毒複製的雙重作用,根據研究資料顯示,約有3%機率可能有機會使表面抗原消失。

若確定為B型肝炎帶原者,血中表面抗原消失的狀況不論是經由治療或是自然產生,因體內的B型肝炎病毒已嵌合到肝細胞的染色體中,就算抽血檢驗血中表面抗原消失或檢測不到B肝病毒量(HBV DNA),並不算是B型肝炎消失或痊癒,仍然是B型肝炎帶原者,需要長期定期追蹤。       

Q2:我有慢性C型肝炎,超音波診斷有肝硬化,未發現有腫瘤,但是我的胎兒蛋白(AFP)都在80 ng/mL左右,這樣狀況已經持續有半年之久,想請問在何種情況下肝硬化會引發胎兒蛋白值升高?

A:胎兒蛋白值異常升高除了懷疑可能有惡性腫瘤外,在肝臟發炎後,肝細胞再生,也可能會引發胎兒蛋白值升高。信中未提及你目前是否有肝炎狀況,若沒有肝臟發炎,而胎兒蛋白質持續偏高,則須高度懷疑可能存有惡性腫瘤。

肝硬化患者本來就是肝癌的高危險群,雖然超音波顯示沒有腫瘤跡象,此時有必要接受進一步詳細的檢查,如電腦斷層或磁振攝影,來確認是否有肝癌存在。

此外,若肝腫瘤未超過1公分,現有的影像檢查不一定能夠清楚的顯像出來,此時只能密切追蹤胎兒蛋白值的變化。

Q3:我有C型肝炎,30歲時發現有白血病,接受化療後,現在已經痊癒了。我今年56歲,將近有兩年的時間,GPT值都在100左右,醫師評估我應接受干擾素治療,也符合健保給付規定,我擔心若接受C肝藥物治療,有無可能導致白血病復發?

A:白血病是一種白血球不正常過度增生的血液惡性疾病,到目前為止,沒有因接受干擾素治療而引發白血病復發的案例報導,既然您的狀況經由醫師詳細評估,適宜接受干擾素治療,建議應積極接受藥物治療。

Q4:我先生是慢性C肝患者,上個月追蹤時,超音波發現有一個2公分的肝癌,隨即接受電燒治療,現已出院休養。我婆婆說,有肝癌的人不可以吃肉,以免促使肝癌復發,但我覺得生病的人營養補充很重要,不吃肉,我擔心身體會更虛弱,請問我婆婆的說法對嗎?

A:根據營養學的立場,肝癌患者接受治療後,肝組織需要足夠的蛋白質作為修補之用,若本身的飲食習慣不是茹素者,仍宜適度地補充「優質蛋白質」。這些「優質蛋白質」以動物性蛋白質居多,如魚、豬牛羊、海鮮等。至於吃肉會促使肝癌復發,這樣的說法未經考究證實。

Q5:我是同時有B肝及C肝的患者,也有糖尿病,目前糖尿病控制良好。從去年開始,我的GPT值都持續在140-150間,HBV DNA為5.2 x 103IU/mL,HCV RNA為2.8 x 108 IU/mL,C肝病毒基因型為2a型,醫師建議我接受干擾素治療。請問,治療期間B型肝炎病毒有可能會活躍嗎?有可能治癒了C型肝炎,卻導致必須終身服用抗B型肝炎病毒藥物嗎?

A:根據研究資料顯示,同時感染B型肝炎及C型肝炎,引起肝發炎的兇手,大多是以C型肝炎病毒為主。不過,干擾素除了應用在C型肝炎治療外,它也是治療慢性B型肝炎的藥物之一,不同的是,治療慢性C型肝炎必須搭配另一種口服抗C肝病毒藥物Ribavirin,同時併用才能發揮絕佳的治療效果,而治療慢性B型肝炎,是單獨使用,不需搭配其它藥物。

經檢查發現您的血中C型肝炎病毒含量確實相當多,反觀您的B型肝炎病毒量雖亦檢測得到,但量不多,況且你的C肝病毒基因型屬第二型,治療成功的機率高達80%以上,建議您應積極接受治療,避免肝臟持續發炎,減少肝硬化或肝癌發生的機率。

一般來說,慢性C型肝炎治療成功的患者,除了C型肝炎病毒有效被抑制外,通常B型肝炎病毒也順帶被抑制,因此治療期間B型肝炎病毒被激活的情形較罕見。

若C肝已治癒了,是有可能出現慢性B型肝炎發作而需服用抗B型肝炎藥物的情形,但發生機會不大,大多是發生在C型肝炎與B型肝炎病毒量同時都很高的患者身上。

Q6:我是慢性B型肝炎,長期以來我的GPT值都在80-90間,HBV DNA為3000 IU/mL,超音波檢查顯示有肝硬化,但無脾臟腫大情形,安排胃鏡檢查也未發現食道靜脈曲張。請問,我的狀況是否適合服用藥物?可以申請健保給付嗎?

A:依據臨床實證,慢性B型肝炎病毒導致的肝硬化病患,長期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確可降低未來產生肝癌或肝衰竭的風險,因此健保局在99年7月1日再次開放將肝硬化病患納入口服抗病毒劑治療的給付範圍,收案條件如下(肝硬化條件為需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1.慢性B型肝炎病毒帶原,且血清病毒量HBV DNA≧2000 IU/mL者。

2.診斷標準:(一)肝組織切片(Metavir F4或Ishak F5以上,血友病患者及類血友病患者經照會消化系專科醫師同意後,得不作切片);或(二)超音波診斷為肝硬化併食道或胃靜脈曲張,或超音波診斷為肝硬化併脾腫大。

您的HBV DNA病毒量已超過標準,雖然超音波檢查顯示有肝硬化,但沒有脾臟腫大情形,且胃鏡檢查並未發現有食道靜脈曲張情況,因此是不符合健保給付的規定,但你的GPT值長期都偏高,顯示體內的B型肝炎病毒仍持續引發肝炎,未來仍有可能罹患肝癌的機率較高。因此,雖不符合健保對肝硬化給付之規定,但若你的HBeAg(-),HBV DNA>2000 IU/mL,GPT值>兩倍正常值上限,已符合健保對肝炎給付的規定,仍可接受治療,以降低未來產生肝癌或肝衰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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