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期
出刊日:2018-10-15
返回上一層器官移植會傳播癌症?醫師:機率極低
外電報導,德國杜賓根大學與荷蘭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於2018年7月的《美國移植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Transplantation)發布研究報告指出,有3名器官受贈者使用同1名女性器官捐贈者的肺臟、肝臟與腎臟,相繼得到癌症去世。醫師檢驗癌細胞的DNA,發現這3名器官受贈者的癌細胞均來自這位捐贈者的乳腺癌。
該研究指出,捐贈器官者是2007年因中風死亡的53歲女性,當時並未發現她有乳腺癌。她死後捐出腎臟、肺臟、肝臟、心臟等器官給5名受贈者,其中心臟受贈者死於其他疾病;另3名陸續因新肺臟、左腎、肝臟出現癌細胞而過世,唯有一名接受右腎捐贈的男性雖在2011年被診斷移植腎有腫瘤,但摘除腎臟並化療後,至今存活良好。
該研究認為,上述患者均因相同來源的乳腺癌細胞引發癌症,可見癌症可透過器官移植傳播;但將受贈器官去除後,停用抗排斥藥,人體免疫力可逐漸恢復,最終癌症情況可獲得完全改善。
臺大醫院外科部主治醫師吳耀銘表示,上述情形機率極低,約0.01~0.05%,比開刀風險還小。該名女性捐贈者生前並未被發現有癌症,可能當時癌細胞還非常少所以檢查不出;而器官移植者因服用抗排斥藥,免疫力本來就會降低,又接受了有潛在癌細胞的器官,才會讓癌細胞「坐大」。
不過民眾不必過於擔心,現行器官移植程序中,對於捐贈者會篩檢是否有癌症及其他傳染病(例如AIDS、庫賈氏病等),在器官捐贈移植作業手冊中,即規定捐贈心臟、肝臟、腎臟、肺臟者需「無顱內腫瘤外之癌症病史」。
吳耀銘醫師指出,器官移植者因需終生服用抗排斥藥,免疫力降低,所以較一般人容易罹患某些疾病。以肝臟移植者為例,容易有高血糖、高血壓、三酸甘油酯偏高、骨質疏鬆、腎功能代償不全;此外,根據統計,肝臟移植的患者,一生中罹患惡性腫瘤的機率是一般人的5~6倍,所以器官移植者務必定期回診,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圖說:器捐手術前對於器官來源也會有嚴謹的把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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