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期
出刊日:2008-10-15
返回上一層肝臟的藥物轉化功能
民眾對於濫用藥物可能傷肝已有愈來愈強的認知,在身體運作系統中,幾乎所有藥物都會經由肝臟進行轉換或是代謝,由於肝臟在藥物的處理上扮演關鍵的角色,承擔的風險也就比其他器官來得大。
諮詢/劉振驊(台大醫院內科主治醫師)
撰稿/洪淑菁
臨床使用的藥物,絕大多數都會經過肝臟處理,其中包括不具活性的前驅藥物轉換為活性藥物的過程,與活性藥物代謝為不具活性藥物等雙重作用。
一般來說,許多口服藥物是由前驅藥物所組成,以避免藥物經由腸胃道時,遭到胃酸破壞而影響藥效。藥物經由腸胃道吸收後由腸道靜脈到達肝臟,再經由肝臟內的酵素將這些原本沒有活性的前驅藥物,轉化成具有活性的有效藥物,當藥物具有活性後,才能夠被人體有效的利用,達到治療的效果。
幫助活化藥物成份
肝臟將不具活性的口服前驅藥物轉換成有具有活性的藥物之後,藥物會經由血液回流到心臟,心臟再將血液打出,讓藥物作用於主要器官,之後藉由血液回流,這些藥物會再數度流經肝臟,每次經過肝臟,肝臟會再逐步將其代謝為不具活性的物質,降低殘留藥物對人體的影響程度,之後再經由腎臟、膽管、肺臟等器官排洩使得藥效逐步消退。
靜脈注射藥品亦經肝臟代謝
口服藥物因考慮腸胃道酸鹼值的破壞,大多必須經由肝臟將藥物轉換成有活性的藥物,至於針劑型的藥物則可直接被人體利用,但即使不需先經由肝臟轉換,但後續還是得經由肝臟代謝。
針劑型的藥物原本就具有活性,藉由靜脈注射可讓藥物直接進入血液。由於減少腸胃道吸收時間及吸收後經過肝臟代謝時的藥物耗損,因此藥物作用的時間較快,且血液中藥物濃度較為穩定。
大約90-95%的藥物都會經由肝臟進行先期藥物活性的轉換,或是經由肝臟進行代謝,僅有少數約5-10%藥物,由於其化學結構的關係,不需肝臟進行轉換或代謝,因此這類藥物對於大多對肝臟並無不良影響。由於此類藥物對肝臟的負荷較輕,因此可作為日後藥物研發時的努力目標。
藥物肝毒性分兩類
藥物造成的肝毒性,第一類與劑量有正相關,亦即劑量愈高,毒性愈高;第二類則與劑量無關,只要服用這類藥物,不論劑量多少,都可能會造成肝毒性。
與劑量有明顯相關的第一類型,最為大家所悉的就是常用的止痛劑普拿疼,這類藥物按建議的治療劑量使用是安全的,但如果高劑量服用就會有危險。一顆普拿疼含有0.5公克的乙醯胺酚,若一天內吃超10公克(20顆)就會有肝衰竭的危險,若超過15公克(30顆)即有致死的危險。除了個人體質差異會影響此類藥物的中毒劑量,服藥時是否併用其他物質也會影響用藥安全。例如酒精就是一個重要的影響物質。喝酒者若併用普拿疼,危險性更高。一般肝臟會製造還原劑,以便將有毒物質還原為無毒物質,這是人體的自我保護機制,但是長期喝酒者由於肝臟中的還原劑大多已用於解除酒精的危害,以致沒有足夠的還原劑可用來解除普拿疼的毒性,很容易造成毒性累積。
由於藥物對人體造成毒性的劑量因人而異,因此民眾使用此類藥物時需遵守藥品說明單上的建議使用劑量不過量,也不要與酒併服,則應該是安全無虞的。
第二類型的藥物危害主要是因個人體質不同而出現差異性的反應,其中年紀、性別、基因、併有其他危險因子(例如慢性肝炎或是喝酒)等都是可能的影響因素。另外,若併用多種藥物,也可能讓藥物產生交互作用,增加危險機率。因體質造成藥物性肝炎的比例差異頗大,約佔1/10000到2/100左右。
藥物性肝炎 不易鑑定
臨床上,藥物性肝炎的鑑定並不容易。雖然藥物性肝炎最為正確的診斷是在患者停止疑似藥物恢復肝功能後,再次投與相同藥物會產生如前次的肝炎危害,然而實際上並不符合人道精神。目前藥物性肝炎的鑑定的依據則基於實際的相關性,包括服藥與肝炎發生的時間順序、停止用藥後是否確實得以恢復肝功能、以及疑似藥物相關文獻的查證。雖然臨床判斷不易,但因絕大多數的藥物確實會經由肝臟轉換與代謝,藥物可能對肝臟造成傷害在學理上絕對是成立的。
正確用藥 保肝有方
肝病是國病,但面對藥物性肝炎的危害,民眾也不需太過擔心,只要把握一些原則,即可遠離藥物性肝炎的危機。
- 服藥一定要遵從醫囑,千萬不要自行決定用藥的劑量。
- 吃藥不是量愈多愈好,或是吃愈多種類愈好。藥物與藥物之間會競爭代謝,競爭較慢的藥物,因為較晚經過肝臟代謝,累積在身體的毒性會增加,產生藥物不良反應的比例也可能增加。
- 不要貿然聽信坊間的偏方,自行服用來路不明的草藥偏方。
- 若合併多種慢性病,儘可能由固定的一位醫師看診、給藥,以便醫師進行整體用藥的評估,千萬不要擔心藥物造成的肝臟負擔而拒絕用藥。
- 用藥初期最好接受肝功能監測,了解藥物對個人的肝臟是否造成影響。
- 注意相關疾病的控制,有慢性B肝、C肝、肝硬化、喝酒的人要特別注意。
- 控制體重,不宜過胖,但也不要過度節食。過度節食者,肝臟代謝藥物的酵素會增加,產生的有毒物質也會增加,但將有毒物質還原的還原劑卻相對不足,肥胖者同樣會有還原劑不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