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期
出刊日:2012-07-15
返回上一層肝功能代償不全
肝臟是人體最重、也最重要的器官,重量約為一個標準體重成人的2.2%。它在人體運作中扮演多重的關鍵角色,包括合成功能,可合成蛋白質、凝血因子;代謝功能,可代謝體內的毒素;分泌功能,協助分泌膽汁;還具有免疫功能。
正常人只要剩下30%到40%的健康肝臟,即可能維持正常運作之所需求。可是,一旦肝臟嚴重受損,抽血檢查黃疸指數膽紅素(bilirubin)上升及凝血酶原時間(prothrombin time)延長或出現併發症如腹水,即稱為「肝功能代償不全」。若肝功能持續無法恢復,甚至需要考慮換肝一途。
◎肝臟移植VS心、腎移植
肝臟移植以後有極高的感染風險,因為肝臟移植後的「接頭」較多,例如肝動脈、門靜脈、肝靜脈、膽管等,細菌和病毒可能入侵的「管道」多。任何一條血管的阻塞,都可能造成肝組織壞死併發感染;膽管接合處的阻塞或者滲漏,也很容易造成細菌的感染。
以肝臟和心臟來比較,一般心臟移植只要接合左右心房和兩條大動脈(主動脈和肺動脈);肝臟移植最基本要接合肝靜脈、門靜脈、肝動脈、膽管4條脈管,臨床上還有不少人血管構造複雜,同時有2、3條肝靜脈,接合的血管就要多至6、7條。此外,成人心血管直徑約有30到40毫米,但小兒肝臟血管只有2毫米,細如髮絲,因此在肝臟移植手術中,血管接合部分,需進行顯微手術。
肝臟同時也還是凝血因子合成的重要器官,當肝不好的患者(如肝硬化),其凝血因子產生不足,再加上血液回流至肝臟受阻導致脾臟腫大,破壞血小板而造成血小板數過低,使得手術時容易出血。另外,此時還易生成側枝血管,脆弱易破,提高手術中血管接合的困難度,所以肝臟移植手術「步步驚心」,平均要10到20個小時,遠比心臟和腎臟移植平均約3、4個小時,來得費時。
◎肝臟移植如何進行?配對的原則?
一名肝病患者一旦被評估需要換肝,醫療院所就會將個案登錄在衛生署器官捐贈移植中心的名單中,醫院通常會同時進行屍肝捐贈的等待和親屬間活肝捐贈的評估,以利加速病患重生的機會。
屍肝由腦死患者大愛捐出,必須依病情評分後按排名先後等候;活肝捐贈則需是患者5等親內血親或姻親,年齡在20歲以上、或18歲到20歲間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經健康檢查後,身心狀況及肝臟大小符合捐贈標準,才得捐贈。
肝臟移植配對原則包括:
- 器捐者和受贈者血型要相同或相容:相同血型,即是O型血捐給O型、A型血捐給A型…;相容血型則是兩者血型可以相容,如O型可捐給任何血型的人、AB型血者可接受任何血型者的捐贈,A型和B型血除了可接受自己同血型者也可接受O型血的捐贈。
- 兒童的屍肝,只能捐給兒童的肝病患者。因為兒童肝臟小、器捐來源也少,故做此限制。
- 病情最危急的第一等級患者,是優先受贈的對象。
- 同一個「器官捐贈勸募中心(OPO)」組織體系下的醫院勸募的器官,優先給結盟的移植醫院使用。
至於活體肝臟移植,除了血型相同和相容的比對外,為確保捐贈者的健康,捐肝者的肝臟容積保留也有嚴謹的規範:
受贈者依病情的狀況,一般患者需要的肝臟大小,約為自己原本肝容積的35%;但若已肝昏迷的患者,則需要40%左右。
捐贈者捐給受贈者所需的肝臟後,留下的肝臟需足夠自己身體的運作。
體型小捐給體型大者,若捐出的是較大的右肝,剩餘的肝臟容積需保留35%以上才達到安全標準;若為30%到35%之間,則需經由個案評估。